价值26.9万元的零首付别克车登记在李先生名下,实际使用者陈先生为此每月还款7500元,但车到底属于谁却没有定论,如今两好友为此反目。昨天上午,该案在黄浦区法院开庭。
双方目的都非常明确:请求法院确认别克商务车的所有权属于谁。陈先生说,由于做生意急需在上海用车,2003年4月,他和好友李先生商量,以李先生名义购买一辆总价为26.9万元的别克商务车,由陈先生负责每月还贷。双方曾签订一份确认书:车辆归陈先生所有,每月支付贷款与李先生无关。
庭上,李先生表示,政策规定,只有上海户口才能购买零
首付别克车,所以当初车辆由他购买,交由陈先生使用,每月7500元是他支付的租金。
由于李先生拒绝调解,法院将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。
价值26.9万元的零首付别克车登记在李先生名下,实际使用者陈先生为此每月还款7500元,但车到底属于谁却没有定论,如今两好友为此反目。昨天上午,该案在黄浦
评论